“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叔湘语言学奖”为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现启动第22届评奖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概况
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叔湘语言学奖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评奖工作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领导下进行,下设评奖工作办公室、评奖委员会,评奖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本奖1984年创立,已举办21届,共奖励70余位中国青年语言学工作者。
二、参评要求
(一)本奖项的评奖范围侧重于对中国境内的某种或某些语言文字的现状或历史进行调查研究的成果,适当拓展到语言学其他领域的优秀成果。
(二)参评成果作者(含共同作者)须为中国籍学者。参评成果发表时作者(含共同作者)的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三)参评作品应由二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在语言学界具有良好声誉的专家推荐。不接受曾获本奖的作者和往届已参评成果参评。
(四)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原创性学术价值,严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五)成果发表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
(六)评奖工作办公室只接受专家推荐优秀成果参评,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申请。每位专家推荐参评的成果,专著以一部为限,论文不超过两篇(须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三、提交材料
(一)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叔湘语言学奖专家推荐书》(见附件);
(二)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电子版(PDF格式);
(三)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四)纸质材料寄送: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科研处(邮编:100732);电子材料发送:huawu@cass.org.cn(邮件主题格式:22届吕奖评奖+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010-85195385
联系人:张老师 华老师
附件:
2《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叔湘语言学奖评奖章程》(2025年6月修订)
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叔湘语言学奖
评奖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